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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李晓林:在两会上为“后疫情时代”的慈善捐赠物资、粮食储备等工作建言献策

发表时间:  2020年05月20日   共有访问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延期的2020年全国两会,即将于5月21日拉开大幕。全国人大代表、中华乐投娱乐工程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电商扶贫联盟主席、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林达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晓林建言献策,带上《关于修订〈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建议》、《关于增强粮食储备与当前开展“以储(粮)代赈”有机结合的政策建议》等人大建议上全国两会。

李晓林指出,今年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以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虽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冲击,但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各方面大力支持下,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据了解,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李晓林率领中华乐投娱乐工程扶贫基金会制定实施“战旗计划”,积极联合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募集款物超2亿元,发往湖北省等地区的疫情防控物资达225批次、17品类、64种,合计800多吨,涵盖了各类口罩、防护服、检测试剂、医药、医疗设备和负压救护车等,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期间,李晓林发现《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导致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以及我国脱贫攻坚、救灾赈灾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全国公募基金会,例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华乐投娱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儿童发展基金会等,都不在境外慈善捐赠物资的受赠人范围,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抗击疫情工作效率,也影响了境外爱心人士慈善捐赠的积极性。为此,李晓林提交《关于修订〈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建议》,希望相关部委修订完善关于受赠人等规定,调动社会组织海外筹集款物的积极性,为新时代中国脱贫攻坚和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手中有粮,心里不慌”,随着疫情在全球范围至今未退而引起的巨大震荡和冲击,我们更清醒地意识到,对于我们这个世界人口第一大国而言,战略性物资尤其是粮食储备的无比重要性。为此,李晓林围绕党中央一再强调的“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提交《关于增强粮食储备与在当前开展“以储(粮)代赈”有机结合的政策建议》,建议在当前的现实情况下调整思路,强化农村粮食生产力度,增加产量,逐年以自产粮食替代进口量;扩充仓储设施,用两至三年的时间大幅度地扩充粮食的战略性储备量;在既有的扶贫和赈灾预算中,安排针对粮食生产和仓储量的份额,依托以“储(粮)代赈”的机制进行循环操作等。

李晓林说:“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召开的全国两会,对于正在走出新冠肺炎疫情阴霾,经济运行逐步向常态化复苏的中国来说,承载着不平凡的使命。所以,我结合实战经验和广泛调研,结合现实需求,提交这两份人大建议,为‘后疫情时代’的慈善捐赠物资、粮食储备等工作建言献策。”

 

关于修订《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建议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和蔓延,这是人类历史上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国作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冲击的国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各方面大力支持下,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初,由于春节放假停工、国内物资出现暂时短缺等原因,我国慈善组织等社会各界,在海外华人华侨和国际友人的鼎力支持下,从境外筹集并捐赠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用物资。但是,《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公告2015年第102号)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受赠人是指:(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癌症基金会。(三)经民政部或省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被评定为5A级的以人道救助和发展慈善事业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或基金会。民政部或省级民政部门负责出具证明有关社会团体或基金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受赠人”条件的文件,导致慈善组织筹集的疫情防控物资,遇到不在受赠人范围、物资不属于免征进口税范围、协调对接方较多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抗击疫情工作效率,也影响了境外爱心人士慈善捐赠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现有社会组织超过86万家,他们是我国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和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7年启动的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评估工作中,现有5A等级的基金会仅10余家,特别是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以及我国脱贫攻坚、救灾赈灾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例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华乐投娱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儿童发展基金会等,均未在境外慈善捐赠物资的受赠人范围。

通过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接受国外海外境外捐赠抗疫物资的通道不能顺畅的实际情况,反映出现有的《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已不适应我国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灾赈灾及脱贫攻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不利于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从海外境外筹集符合法律法规和群众需求的款物。因此,建议相关部委修订完善《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中关于受赠人资质范围等规定,充分调动社会组织海外境外筹集款物的积极性,为新时代中国脱贫攻坚和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李晓林

                        证号: 0020

      2020 年 5 月 18 日

 

关于增强粮食储备与在当前开展

“以储(粮)代赈”有机结合的政策建议


年初以来,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指挥我国对汹涌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进行了异常艰苦卓绝的阻击战、整体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战略性成果。在这场抗疫斗争中,举国体制再次彰显了优势,较为充沛的物资和产能储备也起到了显而易见的支撑作用。随着疫情在全球范围至今未退而引起的巨大震荡和冲击,我们更清醒地意识到,对于我们这个世界人口第一大国而言,战略性物资尤其是粮食储备的无比重要性。

党中央近来一再强调的“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是我们立足当前着眼中远期未来的重中之重。其中,“民生”更是首当其冲。从底线思维来审视,粮食安全又是民生的须臾不可触碰的底线。手中有粮,心里不慌。无论是发生疫情、天灾乃至战争,有一个充足的粮食储备体系作支撑,是其它任何物资条件不可替代的定心丸。

由于国际市场和诸多产业链的变故,我国的粮食进口很可能会受到影响。另外,国内相当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受疫情影响,在一定时期内很可能要滞留在农村,收入锐减甚至返贫。我国近年每年平均进口小麦、玉米、大米约为两千万吨,进口大豆近千万吨。鉴于此,我们可以在当前的现实情况下调整思路,加大广大农村强化粮食生产的力度,增加产量,同时,逐年以自产粮食替代进口量,使进口替代率提高到现有基数的一半以上。扩充仓储设施,用两至三年的时间大幅度地扩充粮食的战略性储备量;这不但是粮食安全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全可行的。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政策微调到位、适度倾斜,就可以引导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家乡就近有工可作、有钱可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国家在既有的扶贫和赈灾预算中,安排针对粮食生产和仓储量的份额,依托以“储(粮)代赈”的机制进行循环操作,于各方均有利大于弊的成效。

为此,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在政策上给予微调,扶持乃至倾斜,具体建议如下:

一、对第一产业在现代化集约化继续发力的大前提下,适当增加其在一、二、三产业中的比重。在农业范畴内,适度压减一些常年产大于销或销售难度大,损耗比率高的生鲜作物,以相当的力度向基本口粮作物倾斜。

二、保证各年度所生产粮食除去当年市场所需之外的余量应收尽收、能收尽收、政府最后全部兜底。预算不足部分,财政予以调剂补足。从农民手中收储粮食的价格应比当年市场公允价格水平略高,以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卖粮的利益和积极性。

三、对新开垦荒地、复垦撂荒农地,改种基本粮食作物的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农户或合作组织,应用赈灾或扶贫资金按相应权责约定预付收储定金;再给予一定的无息或贴息贷款,由此实现“储(粮)代赈”就是的目标。按年度良性循环运作,一至三年为一个周期。

四、加大以稳定储量为主,兼具储备物有效更新安全周转功能的仓库建设。在建设、运行、维护过程中尽量多安排农业贫困人口从业。

 

全国人大代表:李晓林

                          证号: 0020

                          2020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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